苟小白在一旁听着熊孩子的分析报告,觉得被自己占据了身体的这小狗还真会长,血统这么驳杂还懂的挑好的继承。
萨摩耶那一身白到发亮的高颜值毛色,比较容易讨女孩子喜欢,尤其是某个女人的喜欢,对苟小白以后的求收养之路有直接加成。
二哈不卖蠢时候的严肃脸远比小萨那傻白甜样子威武霸气,这是苟小白比较偏爱的,毕竟他不想整天见谁都傻笑,这样显得更没有格调。
金毛嘛,虽说它体内装着人类的灵魂,可是占据了雪橇三傻之二的血统还是令它很担心身体的硬伤会不会影响到以后的智商,听说金毛这种狗比较聪明,大概也许差不多、似乎mabe有可能可以中和一下体内蠢那方面的基因,不管到底有没有用,起码苟小白心理上是安慰的。
至于中华田园犬,据说这种狗狗身体比较健康,不容易生病。对于动物来说这才是王道啊,不容易生病就代表好养活,尤其是摊上一个神经比较大条的主人的时候。
想到这里,苟小白抬头看了女人一眼,觉得田园犬的血统还是很有用的。
苟小白的视线刚好与女人对上,女人自然而然帮它顺毛的手顿了顿,她好像在狗狗脸上看到了无奈的表情……?想了想狗的表情不可能跟人类一样,女人最终把这归类为错觉,问:“狗狗饿了吗?”
苟小白费力的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它会觉得点头这个动作比较难,难道还是身体局限?
苟小白还在想为啥点头比较困难,根本没意识到它的行为放在别人眼里是多么玄幻。
“涛姐,它真是你昨天捡的流浪狗?”熊孩子抖着抓子问。
“是啊。”女人理所当然的回答,把苟小白放回它的垫子上,转身去给苟小白准备早……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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