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你先在我这边给自己整一身衣服。”说着,李庆华就从自己的摊位上给叶红梅找了起来,他又上下打量了一下叶红梅然后给她挑了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领口处还带有蕾丝花边,又拿了一条时下最流行的牛仔喇叭裤,想了想,又给叶红梅搭配了一件咖啡色短款棉袄。
他这里的棉袄跟叶红梅身上自己穿的那件粗布棉袄材质不一样,叶红梅看了半天都不知道这是啥材料,有点像是防水面料,似乎跟雨伞的材质差不多。
“就这身,你拿去放心穿,肯定让你整个人都大变样!”李庆华对自己搭配服装的眼光十分有自信。
叶红梅看了看这些衣服,的确无论从款式还是材质都很不错,这些都是她来鹏城之前都没有见到过的服装,只是这价格......这毛衣八块一件,牛仔裤四块,这件棉袄十五,这一身就得二十七块,都快赶上普通职工一个月的工资了。而且这还是批发价。
“红梅,你是不是嫌贵啊,我跟你讲,你要是想卖高档服装,自己首先要打扮起来,自己把自己的衣服穿在身上,那就是最好的宣传,现在不是有个词叫啥来着。”芳姐挠着脑袋有些想不起来,将目光看向了李庆华,李庆华很默契地接住了她的话:“模特。”
“对对对,模特,你就做自己的模特,让大伙都看到你的衣服。”
叶红梅稍稍做了一下思想斗争,然后果断决定拿下,尽管花二十七块钱买一身衣服她也有些心疼,但是想想自己以后不可能在鹏城那个出租屋附近呆一辈子,自己是一定要往市区跑的,要去接触更多的人,的确需要一身穿得出去的衣服。
从服装批发市场出来,叶红梅再一次背着一大袋子的衣服往阳城火车站赶去。
在火车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双眼睛盯上了叶红梅,这不就是上回老大看上的那个女人嘛?
这个男人很兴奋,赶紧跑去通风报信,结果等他所谓的老大赶来时,哪里还有叶红梅的身影。
“你个二货!人在哪呢?”
“不是,刚刚明明在的她背了一大包衣服,应该又是来进货的!”这小弟很是委屈。
男人用手摸着下巴琢磨了一会儿,看来这女人是隔三差五会来阳城进货的,那他每天都在这转悠,早晚有一天还是会碰上的。
叶红梅从阳城回到鹏城的出租屋时天都已经黑了,她将自己今天的战果全都放到床上,尤其是那套给自己买的衣服,她将这衣服摊在床上,用手轻轻地抚摸着,这毛衣应该是纯羊毛的,摸上去好软和,袖口和领口的花边又增加了几分女人的温柔,这还是她第一次给自己买这么好的衣服,就是结婚的时候,她的衣服还是母亲买了布自己缝的,新婚那天晚上,自己的衣服就被蔡国富给嫌弃了,说一看就是穷人家的,给他丢脸了。
想到这里,叶红梅不禁狠狠地捏住了手里的这件毛衣。
叶红梅将今天买的这套衣服穿在了身上,出租屋里没有全身镜,叶红梅站在凳子上,通过窗户上的玻璃勉强能看到这身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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