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农村,自然朴素,保留着它特有的本色,见不到任何现代建筑的痕迹。
周围大片的田地,包裹着零星散落着的一两个村庄。
从村里去镇上的路,算是坑坑洼洼,崎岖不平的羊肠小道。
徐明礼走的不算快,他们也不着急赶路,宋锦和边走边观察周围的情况。
后山在她记忆里很熟悉,原主从小就长在山上,足迹几乎遍布它的角角落落。
现在正是上工的时间,周围一片静谧。
从她的走过的位置向远处望去,还能看到同比缩小数倍的农民在地里劳作。
初看时惊喜,但千篇一律的景色看久了,也容易审美疲劳。
更何况,如今天气干燥,脚下尘土飞扬,踩在脚底下,打在鞋面上,让她有股莫名的烦躁。
“还要走多久能到?”
徐明礼估摸着路程,刚经过王家庄,“差不多走了一半了。”
“才一半啊,我都感觉走好久了。”
徐明礼看了眼手表,约莫时间,“已经走了半个小时。
累了,要不去前面榆树底下歇一会?”
“算了,还是快点走吧。”早死早超生,早点走完,早点去happy。
不过,也让她想起了一个现实的问题,八月底她就要到镇上上班,按照她的脚程,一趟就要一个小时,那岂不是她每天都要花两个小时走路!
冬冷夏热,偶尔再来个极端天气,她是受不了这个苦!
看来,还是要去镇上租个房子。
但是,她现在也是有丈夫的人了,虽然只是有名无实,但为了以示尊重,她决定还是要通知他一声。
刚想要开口,突然发现,身边的人不见了,再回头一望,发现他不疾不徐,已经和她相隔了百十米。
是她忘了,徐明礼还是个病人呢!她刚刚想事情,没刹住步子,已经快步走出了这么远。
不过,他也是真能沉住气,他老婆都已经走出这么远了,还不慌不忙,一点也不着急,也不知道喊一声,把她叫住。
无奈,只能站在原地等他一会儿。
徐明礼自然看得到停在原地等着他的宋锦和,无奈摇头,他现在这副身子,也由不得他逞强。
才一半的路程,脚步已经沉重下来。
等走到她跟前,歉意道,“抱歉,连累你久等了。”
“没事,不过,你这身体……?”
他应当是受的外伤,怎么感觉会这么虚。
“子弹擦着心脏穿过去的,命悬一线。也幸亏我福大命大,当时离死也就差一点了。
在首都医院躺了整整一个月,当时医生都认为我起不来了。
现在能有这个状态,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徐明礼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当然,这个结果也是他自己求来的,怨不得人。
宋锦和不会安慰人,干巴巴说了句,“哦,那你命挺硬。”
想到自己等他的目的,于是,在注意徐明礼步伐的同时,和他聊道,“你知道八月底我要去镇上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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